走近城乡用电一体化
王玮傅基仁
从1997年开始,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对全区农村用电统一价格,在实现城乡用电一体化道路上迈出一大步。 《电力法》要求,城乡居民生活用电要逐步实行相同的价格。但由于我国的农村低压电网长期以来是在“谁投资、谁受益、谁管理”的指导原则和管理体制下建立起来的,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、电力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变化过程中,实现城乡用电一体化的目标并非易事。 牟平区在80年代初期就达到了户户通电,至今已近20个年头。由于上电早,在建设规模、技术标准、结构安排、资源配置等方面基本是权宜型和粗放型的。日久天长,网络布局不合理、线路老化陈旧、电压质量差、线损高等一系列问题暴露出来。而由此带来的各村电价不平衡、不统一的状况问题也显现出来。统一农村用电市场,必须对农村电网进行整改,而整改的资金就成为首要问题。牟平区电力局采取了“重点投入、多家筹资、无偿援助”三种办法相结合的方式。所谓重点投入,就是按照全区农网发展规划,由电力局出资,对重点线路、重点台区进行改造,使农村低压电网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撑骨架。多家筹资则是镇、村、农民三方出资改造,出资额与比例因各方经济条件而异。无偿援助就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小村贫村,由电力局实施无偿改造。从1995年开始到1997年底,牟平区电力局共筹资800万元,对500多个用电村的1000多低压线路、近600个配电盘及110多个配电室进行了整改,全区农村低压网络安全状况和技术状况明显改观,这为统一和稳定农村电价奠定了基础。 为保证城乡电价一体化,牟平区电力局配套实施了相关的科学管理措施。根据“五到户”原则(送电到户、抄表到户、收费到户、管理到户、服务到户),对电费电价进行统管,各供电所(原供电站)将辖区内各客户资料全部输入微机,并将每户电能计量器具全部纳入电业部门统一校验、统一管理;实行微机收费、统一收据。由于抄表到户,客户计量点数即由过去的3000多个增加到16万个。为此,电力局重点推广使用了远程自动抄表系统,提高了抄表、电费结算效率和效益,同时有效地避免了抄表环节中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关系电、人情电现象。